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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技能认定】关于组织美容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通知
2024-09-0654


各有关单位及会员单位:

为加强我省美业人员技能水平建设工作,提升行业整体服务质量,省协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第三方评价机构将于9月21日组织开展美容师、美发师初、中、高级日常认定及美容师、美发师的理论补考,核发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》;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培训认定工种:

美容师、美发师

二、申报条件:

1、初级(具有以下条件之一者):

①年满17周岁,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。

②年满17周岁,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。

2、中级(具有以下条件之一者):

①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。

②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/初级工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。

③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、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(含在读应届毕业生)。

3、高级(具有以下条件之一者):

①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。

②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/中级工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。

③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(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。

④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(含在读应届毕业生)。

⑤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/中级工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,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、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(含在读应届毕业生)。

⑥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、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(含在读应届毕业生)。

三、申报材料(一式两份)

1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(贴照片);

2、原职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;

3、一寸免冠相片一张;

4、电子版证件照片白底JPG格式(下方标注姓名和身份证号码,大小不超过200KB);

5、社保证明(无社保的需提交劳动合同或工资流水);

6、工作证明。

四、即日起报名,关注【湖南省美容美发化妆品行业协会】微信公众号,后台回复关键词“技能认定”获取详情。

五、注意事项:报名资料必须手写且提交纸质原件,考生需自带美容、化妆用品与工具及模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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