报名条件
1.机构性质要求:以运用中医养生保健的理论、理念及其方法和手段,开展保养身体、减少疾病、增进健康、延年益寿等服务活动,不以治疗为目的(非医疗性质)的独立机构。
2. 服务项目要求:包括咨询指导类、按摩类、熏洗类、艾灸类、贴敷类、拔罐类、刮痧类,以及其他以中医理论、理念为指导的各种物理方法、自然疗法等。
3. 经营项目限制:不得超范围服务;不得从事医疗和药品销售等活动;禁止使用危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方法或手段。
4. 人员配备要求:
1)从业人员不少于3人;
2)从事中医养生调理(非医疗)服务的工作人员应具备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证书;
3)技术人员应掌握卫生健康和中医药相关法律法规基本知识,能够运用中医理论知识开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;
4)掌握中医养生保健技术的操作规范、操作流程、适应症、禁忌症、注意事项等。
5. 管理要求:相关机构应在大厅醒目位置悬挂《营业执照》、《卫生许可证》、《服务项目收费标准》、在职人员情况介绍,以及监督投诉电话,并建有相应的规章制度、服务规范和操作规程。机构应配备感染防控服务人员,确保服务过程中的卫生安全;服务人员应持有效健康证上岗,保障顾客的健康权益。服务场所应设立接待区、服务区、消毒区、顾客等候区、健康宣传角等区域。
为了提升中医养生调理(非医疗)服务的专业水平,省协会拟着手建立中医养生调理(非医疗)专家库。专家库的建立,将有助于提升服务质量,为本行业发展提供智力保障。
报名条件
1)拥有丰富的中医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,从业时间长,能够为中医养生调理(非医疗)提供科学指导和技术支持。
2) 有实际动手能力,能够熟练运用中医理论和方法进行养生调理。
3) 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,愿意为中医养生调理(非医疗)在湖南美业的推动贡献个人力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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